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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区府办公大楼三楼1—302至308、2—304至305、3—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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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273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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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办事程序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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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1、 办公室 2、工业经济股 3、贸易市场股 4、技术质量股 5、民营经济股(加挂区民营经济办公室牌子)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安全生产环保监督管理股。
二、 各股室职能
1、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党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起草重要文件报告等文秘和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普法工作;配合区武装委员会做好国民经济动员;负责本局人事、工资、经费、物资的管理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 工业经济股: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调研、分析、预测、监控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区工业生产计划和经营目标,并做好年度、季度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负责工业企业转型工作。
3、 贸易市场股:负责协调市场规划、市场建设、市场供应和市场管理,检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对商品流通、餐饮服务以及有害化工商品、废旧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监督管理;做好生猪屠宰业的监督管理。
4、 技术与质量股: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及重大装备国产化政策和措施;及时掌握全区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工程中的疑难问题;指导企业技术改革工作,指导工商企业投资方向及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设备;负责技术进步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商贸业推广ISO9000系列标准和ISO14000标准;组织协调经贸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5、 民营经济股(民营经济办公室):贯彻国家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市场法规,实行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拟订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综合性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对民营经济做好引导、扶持、协调和服务;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协助民营企业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6、 安全生产环保监督管理股(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地方综合性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职业和产业安全行使监督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筑、水利、林业、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培育和监督安全生产、职业和矿业安全社会中介组织;组织指导各行业及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者的培训、考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企业的环保工作;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监督。
三、 接办事项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 端州区化学危险品经营申办程序
根据国务院1987年7月17日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端州区实际审批化学危险品经营和生产申办程序如下:
1、化学危险品经营、生产条件:
A、经营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必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设施;
(2)有熟悉专业的技术人员;
(3)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B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2)、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
(3)提交设计任务书;
(4)、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
(5)、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6)、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
(7)、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
2 、 办事程序
(1)填报《端州区化学危险品商品经营申请表》;
(2)填报《端州区申请经营化学危险品商品登记表》;
(3)申请人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证件证书,申请表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公章;
(4)经济贸易局在收到申请表后七个工作日内批复。
(5)经批复同意后,自行到市经贸委再行申办化学危险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二) 端州区贸易局生猪屠行政处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和《肇庆城区生猪屠宰生猪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端州区生猪屠宰行政处罚程序如下:
A、立案
1、发现私宰生猪、跨区销售生猪产品有违法事实的给予行政处罚。
2、立案的承办人员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并报主管理部门审批。
3、对立案案件,必须有两名执法人员负责立案工作。
4、与本案的牵连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加避。
B、调查取证
1、调查取证主要有:(1)物证;(2)书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调查笔录;(7)现场检查笔录;(8)鉴定结论。
2、制作《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调查笔录》时,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者盖章。
3、调查终结撰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由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
C、政处罚的决定
1、作出行政处罚、填写《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当事人有权提出陈述和申辩,不因申辨而加重处罚。
3、对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简易程序
1、对违法事实确凿、情节简单,可以当场给予处罚。
2、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作出当场处罚的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决定,并出示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
E、一般程序
市、县人民政府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场者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者,七天内送达当事人。
F、听证程序
对罚款五万元以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实行听证程序。
G、执行
1、《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在申请复议或者提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提起诉讼;不履行人民法民院作出的维持、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业务办理程序
A、采石场《安全准采证》核准
申办条件
1、 有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2、 施工开采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标准要求;
3、 配备了注册安全主任;
4、 建立了矿长、安全主任、安全员、电工、焊工、风钻工、装载车司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 矿长、注册安全主任、电焊工、装载司机等工种持证上岗;
6、 对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建立了教育档案;
7、 特种设备取得了准用证。
应提交资料
1、 建设单位《安全准采证》书面申请;
2、《安全准采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3、《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安全开采方案》及有关图纸,如现场测绘图等;
5、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安全生产部门核发的《矿长安全资格证》、电工、焊工、装载司机等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8、 采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
办理程序
1、 提交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 审查资料;
3、 现场考核评分;
4、 核发《安全准采证》;
5、 核准时限:20个工作日。
B、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初步设计审查核准
申办条件
新建生产性建设项目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均已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配套设计安全防护设施,并落实足够的建设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完整、齐全,《安全生产专篇》符合规定的编写提纲。设计图纸、计算资料等规范、齐全。
应提交资料
1、 建设单位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2、 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初步设计审批表》一式两份;
3、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安全生产专篇》;
4、 建设项目四置图、总平面图、车间设备布置图,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噪音、震动、高频、电磁场、电离辐射)防治设计图以及有关治理设计说明书和计算资料。
办理程序
1、 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资料;
2、 填写审批表;
3、 审核资料,提出核准意见。
4、 核准时限:20个工作日。
C、职业安全“三同时”竣工验收核准
申办条件
1、 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2、 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安全生产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安全生产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安全生产验收专题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应提交资料
1、 建设单位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验收审批表》一式三份;
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在验收报告中必须有建设项目职业安全专题报告。(编写提纲参考《建设项目职业安全验收审批表》有关说明);
4、 提供《建设项目职业安全验收审批表》中所列“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检测项目表”规定的相关数据。
办理程序
1、 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和有关资料;
2、 填报验收审批表;
3、 审核资料,现场检查验收;
4、 提出核准意见;
5、 核准时限:20个工作日。
D、公开统一考试申办《安全主任资格证书》
申办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公开统一考试:
1、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2、 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主任结业证书》。
应提交资料
1、 提交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端州区安全主任公开统一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 提交身份证、学历 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1、 申请报考,提交资料;
2、 参加考试;
3、 成绩合格者,核发资格证书;
4、 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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