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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蓓蕾南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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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27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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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办事程序 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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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
局长:黄全福 2762066
副局长:谢荣华 2762088
副局长:梁锡耀 2762068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1、 负责处理分局日常政务、信访、保密、机关财务、信息、档案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2、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
3、 负责组织分局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
4、 协助局领导做好局内部各股室的工作协调及对外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5、 制定加强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6、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事监察股
1、 按管理权限,负责分局的人事管理工作;
2、 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和工作作风建设;
3、 负责制定分局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4、 负责党务及 工、青、妇;
5、 负责分局的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
6、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政策法规股
1、 负责地方各税种(包括内、外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规费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工作;
2、 对地方各税种、规费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拟定地方各税种、规费在征收管理中的具体实施办法;
3、 负责地方各税种、规费具体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4、 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税以及减税、免税等各项税务申请的审批或依管理权限报批;负责"双定户"核定应纳税额的审批;
5、 负责组织地方税收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6、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 计划征收股
1、 负责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贯彻落实;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
2、 负责地方各税(包括内、外税)以及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的申报和征收管理工作;
3、 负责辖区内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纳税人的临时税务登记管理;
4、 负责汇总分析本单位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编制税收计、会、统及征管报表;
5、 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负责发票的销售、保管、领、用、存统计等管理工作;
6、 负责税法咨询及纳税人提供各项税收服务;
7、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 税收检查一、二股
1、 负责辖区内地方税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当年度现税的税务检查工作,执行《税务稽查报告制度》;
2、 负责地方税纳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 负责"双定户"核定应纳税额的审核工作;
4、 负责逾期申报、逾期缴纳税款的催报、催缴工作;
5、 负责本单位地方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工作;
6、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所
负责城区范围内的车、船税的征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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