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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和平路12号
办公电话:
0758-2235388
主要职责
服务承诺

                                领导分工
端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建中
办公电话:2271633   
端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严国泰
办公电话:2225238   
端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宪辉
办公电话:2205538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区政府提供制订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报告和可行性报告,编制中长期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基本标准、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研究提出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制订劳动事务代理的管理办法;制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导区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工作,指导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工作。
(3)组织拟定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为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订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办法;制订区属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指导技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归口管理肇庆市第二技工学校;制订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的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制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的实施办法;管理区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组织对职业技术考核鉴定发证;负责部、省、市、区属技工学校在端州区的招生工作。
(4)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管理和监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劳动争议申诉、调解和裁决。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咨询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负责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险年审和信访工作。
(6)贯彻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拟订企业工资收入调节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实施办法;审核区属和驻区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7)根据有关法规制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费医疗管理及公费医疗制度改革。
(8)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负责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拟订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拟订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
(10)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布劳动统计、信息资料和劳动事业发展预测报告;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及标准化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牵头综合性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会议、文电、档案、新闻、信息、保密、财务、内保、房管、接待和车辆管理使用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内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内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劳动法制监察股
负责起草和审核劳动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订劳动和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和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年审和信访工作。
(3)培训就业股
拟订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及措施,制订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措施和办法;制订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失业人员登记以及失业证、就业证(卡)的核发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核准登记、用人单位招用流动人员和劳动力交流会的审批;负责企业招聘广告、信息的审核工作;负责就业(再就业)统计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拟订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开办社会办学机构、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考评员资格的审批工作;管理和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工作,组织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证;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制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管理措施;负责企业劳动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拟订区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区属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编制教材工作;负责审核区属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和社会办学机构的招生广告。
(4)劳动工资股(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审核区属和驻区企业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和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审核企业单位使用工资总额计划和职工工资变动的核准工作。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制订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合同的审查;承担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解、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5)社会保险股(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社会保险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负责承办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和退休证的核发;组织实施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和实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政策;监督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政策;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以及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失业、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拟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的待遇项目、给付标准以及基金征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等政策;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工伤认定、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定点医院、药店、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拟订城镇企业职工疾病、工伤停工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拟订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及改革方案。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任务和内设机构
端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  张宪辉
办公电话:2205538   
端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沈建西
办公电话:2271398
端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陈维焕
办公电话:2271398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的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经办区属和省、市驻区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核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区社会保险信息与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参与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区属和省、市驻区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以及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资料。
(4)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5)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的具体办法。
(6)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7)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8)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考核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9)承办区人民政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负责本局统筹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承办局机关日常事务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调研,起草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件资料;负责会议、督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和接待联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事、教育、党务、纪检、监察和工青妇、计生及精神文明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宣传、咨询及信访工作。
(2)计划财务信息股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的具体办法;负责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指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参与区政府(社会保险)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负责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3)保险关系股
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和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组织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稽核工作。
(4)待遇核发股
负责社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负责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5)医疗保险股
负责区属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比例及支付标准的调整测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审核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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